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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安市司法局,工作职能由成立之初的法制宣传、民事调解、公证和律师事务的四项基本职能发展到现在为普法依法治理、人民调解、公证和律师事务的指导和管理、基层法律服务、法律援助工作、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职能。机构改革后司法局的机构设置为办公室、政工科、基层工作科、法制宣传教育科、公证律师管理科,下属公证处、法律援助中心。各镇设司法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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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公室:86382280 传真:86380253 86373163 |
| 政工科:86381908 |
| 公律科:86373255 |
| 基层科:86373163 |
| 宣教科:86380253 |
| “12348”指导中心:86378893 |
| 法律援助中心:86388880 |
| 公证处:863814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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